进入职场,
签订劳动合同
是每位求职者必经的环节
@即将步入职场的小伙伴
下面四种常见的劳动合同套路
一定要看哦~
套路一
劳动合同仅需要写清关键事项
千万别被忽悠了!
必备条款不能少!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
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套路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签,且要趁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套路三
只有用人单位需要保留劳动合同
当然不是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
一旦发生纠纷
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
劳动者可以
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请其给自己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留存,
也可以向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套路四
工作地点变更了,
但劳动合同不用变
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通常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