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也能拿失业金?揭秘背后的领取条件!
来源:江西好工作,就在怀才当遇网
时间:2024-12-10
作者:江西好工作,就在怀才当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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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能领失业金吗?相信很多社保小白都有这样的疑问,看到网上各种晒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下简称失业金)的帖子,你肯定也蠢蠢欲动,毕竟谁能拒绝得了钱呢?
但是,失业金的领取是有限制的,毕竟财政资金有限,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能薅羊毛,下面黎黎就从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和地方的法律规定解读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待遇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领取失业金有两个条件:一是缴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第一点很容易理解,但怎么定义“非本人意愿失业”呢?主动辞职就是属于“本人意愿失业”吗?失业保险条例中对于“非本人意愿失业”,是这样定义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效力已解除,如果职工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可视为“非本人意愿失业”,如果合同到期后,职工选择续签,则不被视为“失业”,注意,如果职工选择不续签,但同时与另外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不被视为“失业”的,就不用再讨论是不是“非本人意愿失业”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指用人单位在合同未到期前就要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意志行为,不论是否与职工协商一致,都视为“非本人意愿失业”。第3项很好理解,第4项中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这条规定明确了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大白话说就是,虽然你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你仍拥有人身自由,公司不能用暴力或胁迫手段通过限制你人身自由的方式去劳动。如果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比如实际打款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或者办公环境比较恶劣的,又或者你的工作属于高危性,但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此类条件下,如果你跟公司说由于以上原因你不想干了,要辞职,是属于合法解除,不用担心任何违约的规定。此种条件下的辞职可视为“非本人意愿失业”,哪怕是你主动提的辞职,也可以申领失业金。因此,主动辞职也可申请失业金,但有相应的场景限制。
如果符合“非本人意愿失业”的认定,享受的待遇可不仅仅是只能领取失业金哦。2、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中心代缴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3、如果申领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家属可代领一次性丧葬费或抚恤金。4、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领取求职补贴。其中,求职补贴因地区而异,国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发放求职补贴,一般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会同时发放失业金和求职补贴。
失业了不仅能领钱,医保也不用自己交,而且交的还是职工医保,那么,能不能长期或终身领取呢?想啥呢?如果能长期领取就是养懒汉了,请记住!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养懒汉!所以,为了不养懒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主要与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相挂钩:请注意“最长”两个字,很多人误以为交满1年就能够领12个月了,并非如此!以上的期限是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具体规定如满1年能领几个月要看当地规定。1、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2、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也就是说,交了1年,可以领1个月;交了4年,可以领4个月;交了5年,可以领6个月。暗搓搓说一下,深圳的领取期限规定比较吝啬,黎黎上份工作是期满未续签,故而也领了失业金,交满3年失业险,可以领9个月。当然,上份工作并非在深圳。深圳虽是超1线城市,但在社会福利方面仍是没有江浙一带好,打工人终究是错付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但也不能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一般失业金金额是固定的,不因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不同而不同,根据全国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最低工资水平来看,失业金的金额一般在1000-3000之间,能领2500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是最高档次的失业金水平了。
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了,应该及时申报重新就业的信息,使人社局停止发放失业金,这是申领人的义务。而实际情况是,绝大部人都是一边领失业金,一边继续工作。如果在领失业金的同时,在全国任意地方缴纳了社保,不要侥幸,现在社保全国联网,是能查出来的,会被视为涉嫌骗保,多领的钱会被要求退回。同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你也许(不一定)会接到人社局或社区居委会的来电,询问你重新就业的意愿和规划,并向你推荐工作岗位或职业培训。当然,不会有好岗位。这是你的义务,要配合人社局或社区的工作,因为你要表现出积极的就业意愿,体现为就是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去招聘会投简历找工作。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举例来说,如果你能领9个月的失业金,在你领了3个月后,第4个月找到了工作,停止了失业金的发放,但是你的新工作不满1年又失业了(还需是非自愿性失业),则可以继续领取上次剩余6个月未领取的失业金;如果你的新工作在2年后失业了(非自愿性失业),则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先按缴纳了2年失业保险来核定,同时,第一次失业时剩余6个月未领的期限也可以加进去计算。悄咪咪告诉你,一般员工离职了,HR需要对该离职员工的社保进行“暂停参保”的处理,人设社系统会给出选项,由HR选择是哪种原因暂停参保,比如选项:如果HR选择了前3项的任意1项,你在网上申请领取失业金,都会通过,人社局就靠这个辨别你是不是非自愿性失业,所以,还是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听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