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2024年7月入职一家蔬果企业担任运输司机,合同期限为2年。今年1月初,马先生不幸发生车祸,右脚脚踝处粉碎性骨折,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但还是无法从事原工作。最近他的医疗期将满,公司想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粒粒博士,像马先生这种情形,单位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了,单位是否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田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医疗期满后虽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但并不表示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劳动者医疗期满后,只有当“不能从事原工作和“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同时满足时,单位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Copyright C 2019-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怀才当遇人才科技集团 赣ICP备20001974号-1
地址:江西运营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VR产业基地4A写字楼6楼 EMAIL:admin@hcdy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