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省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技能水平,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将《江西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
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2025年4月1日
江西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25年4-5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织
江西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由省人民政府主办,劳动关系协调师项目竞赛为分赛场项目,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承办,南昌日报社协办。为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劳动关系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具体落实竞赛协调、技术实施、卫生健康、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设初赛(基础理论海选)、选拔赛(综合评定考核)、决赛(综合评定考核)三部分。
本竞赛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协调技巧、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知识,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等工作的专业技能水平。同时,通过竞赛,培育更多劳动关系协调人才,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搭建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从基层化解劳资矛盾。比赛中对竞赛选手的相关技能要求主要包括:劳动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数字素养、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基础、沟通技巧等,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题,主要以理论考核、情景案例模拟、调解模拟、调解方案制定、技术展示等模式进行比拼。
项目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技师以上)进行统一命题:理论基础根据权重细目表以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纠错等形式针对相应模块以云考和机考的方式进行考核;技能考核根据权重细目表以简答、计算、论述、公文写作、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情景演示;综合评定根据权重细目表以答辩论述、模拟协调、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核。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2019 修订版)的基础要求和工作要求。
四、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参赛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企业在职职工。江西省内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五、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洪观新闻客户端”或“洪观新闻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近期1.5寸蓝底证件电子版照片。
3.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需填写证书信息。
六、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设初赛、选拔赛、决赛三个环节。各环节采取入围制,独立计分不累积,每个环节入围资格按上一环节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拔,每个环节名单确定后在竞赛官方平台“洪观新闻客户端”进行公示。
(一)初赛:4月20日前
形式:线上答题。
内容: 报名成功的参赛选手,可在4月20日前,通过手机或 PC 端登录“洪观新闻客户端”参加线上初赛。
初赛时,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每位参赛选手仅有一次作答机会。初赛为系统自行计分,各设区市根据初赛成绩排名选取选手进入选拔赛。
(二)选拔赛:2025年4月底前
形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文书制作+个人展示+现场作答等形式,由各地市人社局组织。
内容:可采用填写或查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文书中的空缺和问题,利用PPT汇报讲述如何妥善处理好保市场主体和保劳动者权益的关系,现场作答(重点就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劳企沟通等沟通协调,企业用工方面问题、风险、隐患等劳动关系诊断及纠纷冲突处理三个方面能力进行考核)。
(三)决赛:2025年5月中旬
形式:理论答题、现场实操。
地点:南昌日报社(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丰和北大道269号)
内容:该环节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部分考核,竞赛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理论知识采用线下笔试的形式,限时80分钟(基本知识掌握能力40分钟、文书制作能力40分钟);实操部分考核等采用个人展示、情境模拟两个环节进行考察,限时100分钟(沟通协调能力30分钟、劳动关系诊断能力40分钟、纠纷冲突处理能力30分钟)。
七、竞赛奖励
(一)颁发奖牌证书。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奖牌和证书,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项目参赛人数1/2以内(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身份选手(不含在职教师),可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的职工身份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决赛获得前6名的选手,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个人项目第7至第20名的选手,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
八、责任分工
(一)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1.负责竞赛赛事组织的方案制定和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市人社部门和筹办单位按照活动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发挥三方四家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职工参赛。3.负责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协办单位:1.负责赛事的具体承办和统筹协调工作;2.做好决赛活动前期筹备、竞赛场地布置、音响设备等各项保障等工作;3.负责活动主持人的邀请工作;4.负责各奖项证书的制作;5.负责参赛人员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赛事的各项宣传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选拔赛,遴选优秀参赛选手。对积极组织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扎实开展选拔的设区市人社局和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升技能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三)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竞赛活动指导,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各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配合工作。
联系人: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刘信鹏15870656067
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工程师 金官18270875948
附件:江西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地市选拔推荐名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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