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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

来源:江西好工作,就在怀才当遇网 时间:2024-10-09 作者:江西好工作,就在怀才当遇网 浏览量:

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服务流程

一、承办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二、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

登记流程

求职登记—受理—岗位推荐

、承办时限

1个工作日(当天办结

五、咨询电话:0791-86806403、投诉电话:0791-87838342

六、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建德观街113号一楼

高校毕业生存档、转递服务流程

一、承办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符合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

、承办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向其户籍所在地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申请委托存档。

四、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档

1、由院校直接机要(快递)档案至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

2、本人需携带户口本、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到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确认档案信息并开具《档案存放凭证》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

1、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至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

2、本人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到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办理

、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承办时限

1.档案存档(即办件)2.档案转递(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91-87838342

八、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北楼609室(人才股)

就业技能培训服务流程

一、承办依据

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赣人社字[2020]170号)《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赣人社字[2019]3号)《关于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2、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22]186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2 年各市、县(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承办条件

1、就业技能培训是由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主体(指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的培训。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以国家最新出台的职业分类大典为准)

3、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四、申请材料

1.申请培训机构提交就业技能培训基础台账包括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成绩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2. 申请培训机构提交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五、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承办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91-87838343、投诉电话:0791-87838342

八、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611室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流程

一、承办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

三、承办条件

  1.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注册登记。

  2.创业项目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3.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五、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放款

六、承办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91-87838349、投诉电话:0791-87838342

八、八、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1509室

南昌市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办流程

一、承办依据

(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南昌市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中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为新引进的毕业三年内在昌工作或毕业五年内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且已在昌落户;所服务的工作单位为税收汇缴在南昌市的企事业单位。

、承办条件

1. 引进时间: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

2. 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

3. 在昌工作且已落户南昌;

4.所服务的工作单位为税收汇缴在南昌市的企业单位

四、申请材料

申请书、身份证、学历学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学信网证明

、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承办时限

22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91-87838342

八、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北楼609室

就业见习工作流程

一、承办依据

1、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 号)

2、南昌市人社局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南昌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42号)

二、适用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三、承办条件

1)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具体岗位数量和人数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见习人员名单

2.见习协议书

3.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4.为见习人员办理的见习综合保险保单

5.对申请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100%的,还应提供留用见习人员名单、留用见习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

6.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申请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100%的,其中80%部分的补贴按当地规定周期申请发放,另外20%部分的补贴年底一次性申请。

五、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承办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评审后)

七、咨询电话:0791-87838343、投诉电话:0791-87838342

八、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611室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一、承办依据

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

三、承办条件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办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791-86806403、投诉电话:0791-87838342

七、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建德观街113号一楼

高校毕业生集聚企业认定工作流程

一、承办依据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集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72号)

二、申报条件

高校毕业生集聚企业认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且税收汇缴地在本市的各类企业。

(二)有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配套的人才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机制。

(三)自然年度吸纳30名(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下同)就业,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近3年来无违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记录。

二、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在申请大学生集聚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申请条件,进行客观自我评价。其中高校毕业生人数以社保参保信息确定在职状态和入职日期。

(二)自主申报。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集聚企业认定申请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大学生花名册(以社保缴纳名册为准);

4.《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

5.其他参评标准的经验材料及相应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咨询电话:0791-86806403、投诉电话:0791-87838356

五、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南昌市建德观113号

公益性岗位工作流程

一、承办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6号)

二、公益性岗位对象条件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社区养老、健康服务、纠纷调解、网格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与管理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拟用公示、择优聘用等工作。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

2、用人单位应当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乡村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3、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具体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考核。

四、承办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咨询电话:0791-86806403、投诉电话:0791-87838356

六、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南昌市建德观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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